
关爱百分百 少儿传染病保障计划
被保险人:0-18周岁
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儿童,及大中小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费:138元/年
服务
保单验真
平台所有保单100%支持保险公司官网验真,放心100分
理赔协助
全程理赔协助办理,绿色理赔通道,提升理赔时效,贴心100分
信息安全
平台用户及客户信息严格保密,投保安全可靠,安心100分
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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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计划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法定传染病身故(含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 | 20万 |
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 | 2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 | 100元/天 |
少儿特定疾病门诊急诊医疗 | 5000 |
少儿特定疾病住院医疗 | 2万 |
家长陪护津贴 | 100元/天 |
疫苗意外身故/伤残 | 20万 |
增值服务 | 视频问诊 |
保险内容
法定传染病身故(含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
等待期30天满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经符合本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罹患保险单载明类型的法定传染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法定传染病身故的,按保险单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
等待期14天后,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条款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确诊津贴,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
1、等待期14天后首次出现症状或体征,经符合本条款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19-nCoV)的,并经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须住院治疗的,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扣除本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天数后,按本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日津贴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保险金。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单次分别给付天数最多为60天,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 日。
少儿特定疾病门诊急诊医疗
1、等待期30天后因少儿特定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门诊治疗的,对其在门诊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含社保目录范围内、乙类个人自付部分等),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70%比例赔付;若有第三方赔付(包括但不限于公费医疗、社保等),第三方统筹后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年免赔额后,90%比例赔付。
2、少儿特定疾病指: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乙脑、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
少儿特定疾病住院医疗
1、等待期30天后因少儿特定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其住院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含社保目录范围内、乙类个人自付部分等),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70%比例赔付;若有第三方赔付(包括但不限于公费医疗、社保等),第三方统筹后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年免赔额后,90%比例赔付。
2、少儿特定疾病指: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乙脑、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
家长陪护津贴
等待期30天后因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以及约定的家长陪护津贴日金额计算并给付家长陪护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为一百八十天。
疫苗意外身故/伤残
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或偶合症,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意外伤残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或偶合症,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增值服务
视频问诊:在购买本产品后,可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通过登录微信“微医健康通医院”小程序实现与全科专业医生团队的视频问诊咨询,如有疑问,可咨询客服电话:400-051-8811。
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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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1. 本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大连、天津、江苏、苏州、浙江、河南、山东、湖北、四川、湖南、重庆、青岛、山西、陕西、福建、安徽、辽宁、河北、云南、贵州、宁波、黑龙江、广西、厦门、内蒙古、吉林、江西与甘肃等地设有分公司。本产品面向全国销售,但对于本公司未设分公司的地区,您在非以上地区购买的,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影响。
2. 投保单的填写:本(电子)投保单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订立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请仔细阅读投保单的内容并确认条款含义。本投保单应由投保人本人亲自真实、完整填写各项客户信息,且投保填写内容已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否则将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3、被保险人:凡0周岁(出生满30天且健康出院的婴儿)至18周岁(含18周岁),满足如下条件,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儿童,及大中小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4、投保人:18周岁及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作为投保人,为本人、子女投保本产品。
5、受益人:本保险的疫苗意外伤残、特定疾病住院医疗/门诊、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住院津贴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监护人,身故保险金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处理。
6、保险期间:本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成功投保时选择的保险起期当日零时起算。
7、保障区域:各项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境内有效(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8、等待期: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法定传染病身故、少儿特定疾病住院医疗、少儿特定疾病门诊急诊医疗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住院津贴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4天;疫苗意外身故及伤残无等待期。
9、少儿特定疾病门诊急诊医疗及住院医疗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30日后因少儿特定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门诊/住院治疗的,对其在门诊/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含社保目录范围内、乙类个人自付部分等),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70%比例赔付;若有第三方赔付(包括但不限于公费医疗、社保等),第三方统筹后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年免赔额后,90%比例赔付。
1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及家长陪护津贴单次分别给付天数最多为60天,累计分别给付天数最多为180 天。
11、就诊医院限中国大陆境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其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确诊医院范围为大陆境内所有医院。
12、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额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无效;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额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超出部分无效。
13、无论被保险人持有几份本保险,同一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壹份为限,超过部分无效。
14、退保规则:本组合产品不支持在线退保,如需要办理退保,请前往太平财险所在地营业网点服务柜面申请办理。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保费。在您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保单年度内,如果我们已给付过任何保险金,则不退还未满期保费。
15、保单形式:本保险提供电子保单合同,您可以通过95589查询保单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单承保后,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预留的电子邮箱。
16、保密协议:本公司承诺未经您的同意,不会将您的信息用于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特别说明:未尽事宜,请参照保险人《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条款》、《附加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保险条款》、《附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津贴保险条款》、《附加少儿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条款》、《疫苗接种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及太平财险保险有限公司产品公告,投保前,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
理赔服务
本保险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保险师客服热线400-186-8878协助办理,亦可通过太平财产保险客服电话95589进行报案理赔。
1、 拨打报案电话95589
请立即拨打我公司报案电话95589向我公司报案,我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向您询问出险情况,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
2、 提交索赔材料
根据我公司书面告知您的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我公司及时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索赔材料部完整的情况下我公司将及时通知您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我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3、 赔款计算和审核
在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我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您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
4、 领取赔款
我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您支付赔款。
常见问题
Q: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要求?投保要求?
A: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凡0周岁(出生满30天且健康出院的婴儿)至18周岁(含18周岁),满足如下条件,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儿童,及大中小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投保要求:
1) 被保险人投保前15天未出现发烧、呼吸困难症状。
2) 被保险人投保前、等待期期间,未被任何医疗机构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3) 被保险人投保前、等待期期间,未被任何医疗机构确诊或疑似患有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乙脑、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及法定传染病。
Q:被保险人投保前既往症导致的住院责任,是否承担?
A:被保险人满足健康告知后,因投保前疾病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Q:产品方案等待期情况?
A:方案中法定传染病身故、少儿特定疾病住院医疗、门诊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住院津贴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4天;疫苗意外身故及伤残无等待期。
本产品由微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代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