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短期境内旅游意外保险
豪华型
一.保险方案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元 | 详情说明 |
意外身故、残疾 | 100万 |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
意外伤害医疗/急性病医疗 | 2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突发急性疾病身故 | 25000 | 旅行期间突发急性病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 |
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残疾 | 2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进行跳伞、潜水、攀岩、探险活动等休闲娱乐性高风险运动的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并根据主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项目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 | 20000 |
住院津贴,最多90天 | 100/天 |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急性病需入院治疗,可按住院天数获每日住院津贴。(总赔偿日数以90天为限) |
个人钱财损失 | 500 | 赔偿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钱财遭盗窃或抢劫的损失 |
旅行证件遗失 | 500 | 赔偿被保险人为重置因被抢劫或盗窃而损失护照、旅行票据等旅行证件所支付的费用及相关交通、住宿费用 |
航空托运行李物品延误(八小时以上一次性赔付) | 2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将要搭乘的固定航班飞机因恶劣天气、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等原因而被取消的,保险 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赔付标准和金额赔偿。 |
个人责任 | 100000 | 被保险人在旅行的过程中,因过失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毁,第三方在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对于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内负责赔偿。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20万
| 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从医疗角度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治时,救援服务机构将以事发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救援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救援公司医生及被保险人主治医师有权针对被保险人伤病情况做出专业的转运送返安排及判断是否有必要安排医疗护理人员。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 | 0.6万 | 因遭遇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致其身故需要其亲属前往事发地办理善后,救援公司可代为安排该被保险人的一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事发地办理善后,协助安排往返机票(经济舱)及安排当地住宿并承担相关费用。 |
亲属慰问探访
| 0.6万 | 被保险人经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与主治医生共同认定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的预计住院时间超过八(8)日(不包括 8 日),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经救援服务机构许可,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住院地点探视,我公司负责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普通航班经济舱机票、船票、火车票、汽车票或其他更经济交通方式的费用以及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最高以合同上载明的相应的服务限额为限。 |
当地安葬、丧葬费 | 1.2万 | 被保险人在非常住地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安排在事发当地安葬被保险人。我公司承担安葬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相应的服务限额为限。 |
二.保险费率
保障天数(天) | 保险费 |
1-3 | 80 |
4-5 | 91 |
6-7 | 100 |
8-10 | 120 |
11-15 | 127 |
16-20 | 131 |
21-25 | 135 |
26-31 | 140 |
三.投保须知
1、 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 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
2、 本产品的承保年龄为30天-80周岁;每一被保人可购买份数:经济型8份、普通型2份、中端型2份、精英型搞端型/豪华型是1份。
3、 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11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 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4、 意外医疗免赔额为100元,按100%比例赔付。
5、 本计划中的医疗相关保障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6、 本计划特有包含高讽险运动保障,承保跳伞、潜水、攀岩、探险活动等休闲娱乐性高讽险运动。不承保赛马、赛车等任何比赛或竟技性活动,或进行咅种车辆表演、车辆竟赛、特技表演。
7、 本商品的具体保障内容,请以正式的保险条款为准,尤其请您认真阅读免责条款。以上为产品简要介绍,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电子保单约定为准。
8、 本产品身故受益人默认为法定继承人。
9、 本产品为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可登录平安保险网站或拨打保险公司电话95511查询、验真。
10、如需发票,请提供相关发票信息,根据保险公司规定:(1)发票开具:提供机打发票,保险公司周一至周五受理,受理完毕会在五个工作曰内寄出,收件方将于十个 工作曰内收到发票。(2)配送收费标准:保险公司承担邮寄费用。(注:发票不能合并且只能逐单幵具投保人名称。)
11. 未尽事宜,请以相关适用条款为准
四、理赔流程
1、 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拨打平安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11进行报案。接到报案后客服人员将指导进行报案,并详细调问案情,包括:时间、地点、 出险原因、伤亡情况等信息。
2、 被保险人提交理赔资料:理赔申请表及其他支持文件,并将理赔资料寄到平安保险公司理赔部。
3、 平安保险公司核实有关文件。
4、 理赔资料齐全并符合赔付标准后,理赔款将赔付至被保险人指定的锒行账户。
索赔项目所需理赔资料
一般索赔文件(所有索赔均需提供)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单原件
2、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身故保险金申请
1、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2、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医疗费用
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证明以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2、被保险人所拥有的其他保险或保障的保险单或凭证
3、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托运行李损失
1、财产损失清单,行李物品的购买发票原件或其他有效的购货凭证;运输机构出具的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证明文件
2、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相关链接】
注:提交申请单后,为及时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请致电服务热线:158-111-95511